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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忆里,小狼给过我许多“机会”。
    我却都因为要维持“君子”的伪善,选择了视而不见。
    只有在后知后觉的日子里,无限唏嘘。
    其实也不是视而不见,是小狼有时候的无心之语,总会令我非常愤怒。
    所以,我才每次都主动放弃了进一步的可能。
    犹记得那六天里,我终于准备试着牵起她的手时,她却忽然跟我说了一件极其破坏氛围的事。
    当时的我俩,正聊着云南与黑龙江的气候差异。
    聊到冬天时,我说在南方待习惯了,确实有点受不了东北的寒冷。
    为了对我的观点表示赞同,她竟脑抽般地举了这么一个例子:“确实是这样!我记得有一年冬天,红雷从杭州回来看我。我事先早就跟他说过了,‘得多穿点,省城冷’。他偏不信!结果刚一下火车,就给他冻傻逼了!”
    我尼玛的,瞬间觉得特别悲哀!
    只因对于小狼来讲,我当时的身份,与红雷的没什么不同。
    都是她的前男友而已!
    起先我还想当然的以为,她肯见我,只是因为我是“我”。
    听她这么一说我才明白,我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特殊!
    她能陪我唱一宿歌,谁敢保证她就不会陪“红雷”、“黑雷”或者“地雷”什么的,也唱一宿呢?
    而我可以对她“念念不忘”,又凭啥去阻止别人对她“耿耿于怀”?
    关键是作为被“看望一方”的女主角,小狼的选择是来者不拒。
    这让我很是烦恼!
    我可以接受自己变成“舔狗”,但无法忍受被我舔的人,养了他妈的许多狗!
    何况,我又早就卸下了“舔狗”的面具呢?
    自尊心的作祟下,我瞬间便放弃了那天与她“牵手”的尝试。
    沉默着走到她的寝室楼下,礼貌地与其告别后,我又抽了一根“冷静”的烟。
    然后转过身,迈着坚定的步伐,朝着早已被我嗅出“猫腻”的地方走去。
    当晚,我便在那个离我所住宾馆不远的地方,消费了一千五百块钱,好好地宣泄了一番心中的不满!
    憋了一个学期的“痛苦”,也直到那一刻才终于得到了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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