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很多人开始七嘴八舌的议论纷纷,说什么大喜的日子见血是不祥之兆,将来这个家里指定会有血光之灾。这些参与议论的人群中,有一张我再熟悉不过的面孔,她就是高梦兰,她那张没理也能狡辩三分的碎嘴最是令人作呕。
前来吃酒席的人之中,我还见到了另外一张熟悉的面孔,他就是陈昂,我认识陈昂完全是因为经常到他家的超市购买东西,而他不一定认识我,我不知道卜晓华和陈昂有什么关系,不过指定是很近的关系。陈昂和沈月分手的第二年交了一个叫任英的女朋友,任英是他家超市的营业人员,两人算是比较熟识,因此他们相处短短三个月便结了婚。任英待人还算和气,长得虽说比不上沈月,但也不至于相差甚远,不过她对自己似乎不够自信,为了超越沈月的美丽,结婚以后她做了几次整容手术,首先割了和沈月一样的双眼皮,接着抽去了脸部的油脂削尖了下巴,最后又隆起了胸,听说里里外外花了好几十万。整形之后的任英在浓妆艳抹之下乍一看耀眼夺目,但是细细品味就有失光彩了,终究还是赶不上沈月的风采。
虽然我和卜晓华的婚礼比较简洁,但很多程序还是走了个过场,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道理吧。拜过天地之后开始拜父母,拜父母时无论如何我都不愿下跪,如果只是跪拜任婆子我没有什么不情愿的,可是还要跪拜和任婆子坐在一起的光棍老卜,我内心有一万个不情愿。这个时候不知是哪个闹婚的强迫性的把我按倒在地,但我倔强的头颅始终不肯低下,关于我的这一举动卜晓华并没有露出不悦的神情,或许他对跪拜光棍老卜也不大情愿。跪拜之礼结束后,开始行改口之礼,但这个过程我只对任婆子改了口,对光棍老卜我没有说出任何只言片语,这次他倒识趣的走开了。
酒席结束后,卜晓华喝的酩酊大醉不省人事,躺在床上的他嘴里不停的嘟哝着说:“秋颖,我终于娶到你了,你知道吗?上学那会我就已经喜欢你了,你嫁给卜顺以后我哭了好几天,后来你帮我打理葡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