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实完全部被告人的信息之后,严浩顿了顿,开口道:“益城县法院对益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涵正,李思明,张山琛等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严浩,也就是我本人,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刘大飞、审判员费梁组成合议庭审理,书记员陈翔风担任记录。”
“益城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益达出庭支持公诉,检察官助理李笙笙,温陵市信廉律师事务所律师舒必超,黄涵正家属安月明,接受委托,担任黄涵正的辩护人,燕京市公诚(阳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子汉、陈承,担任被告人为其辩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0条,第32条之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审理中对审判人员,公诉人,书记员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被告人申请回避吗?”
“不申请。”底下六名被告人齐声说道。
“辩护人申请回避吗?”
“不申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2条之规定,辩护人有权申请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被告人听清了吗?”
“听清楚了。”
“辩护人听清了吗?”
“听清楚了。”
“被告人,除律师辩护以外,你们可以自行辩护,亦可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后作最后陈述,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法庭调查开始了!
在场所有人的身板子立马都挺直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