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萨斯兄弟,你的皮甲和武器是哪来的啊?”
“这是圣罗兰人的皮甲,我把他们宰了,武器和储物戒指也是他们的。”
“凯萨斯兄弟,这些都是储物戒指!”
“都是!”
听到凯萨斯摆的都是储物戒指,食人魔就大呼小叫着,两只眼睛瞪得滚圆,瞪得眼珠子都凸出来了。食人魔连续来火枫城好几年,他早就知道了储物戒指的售价,最低都要八九万金币。
“凯萨斯兄弟,圣罗兰人在哪?我也想去杀几个!”
“洛克,你要有梅丽莎那样的实力才行,不然你会被圣罗兰人杀掉的。皮甲是圣罗兰刺客穿的,他们的力量肯定不如你,但攻击速度会是你的好几倍。你应该好好练习萨满祭司的技能,你摆摊这么多年了,赚到的金币能买一个储物戒指了吗?”
食人魔摇了摇大脑袋,他的饭量太大了,赚到金币够他吃的饱饱的,几年下来没能存下多少金币
“凯萨斯兄弟,萨满祭司的技能不太好练习,几个技能下去魔力就没有了。”
“魔海小而已,每升一级,魔海会逐渐扩容,魔法师也是这样过来的。洛克,你这家伙浪费了好几年时间,如果好好练习萨满祭司的技能,你都能对付一个高级刺客了,那就有可能获得一个储物戒指!”
凯萨斯循循诱导着,这家伙执着于在火枫城摆摊,只要有足够的诱惑力,完全可以忽悠他成为一个打手。
“凯萨斯兄弟,你应该早点告诉我。你瞧,我浪费了好几年时间了!”
食人魔开始不停埋怨着,看着一大锅炖肉都觉得没胃口了。一个储物戒指的就是好几万金币,这个诱惑力实在太大了。
“凯萨斯兄弟,我不摆摊了,我马上回部落!”
“洛克,再等几天回去。你都没见过魔法师怎么打架,等看了我打架再出发也不迟!”
食人魔坐在兽皮上,皱起眉头左思右想着,心中不断权衡着利弊。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它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欣然接受了凯萨斯提出的提议。
那一刻,食人魔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