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龙笑了,这哪里是能掐会算,分明是清楚人家的行踪,你不出马是怕失手,也可能有着比三十五万更大的利益,不论如何都是借刀杀人了。
而三十五万对普通人来说不是小数目,弄不好家破人亡,但亡命天涯的他太需要钱了,管他钱是谁的,到手了就是自己的。
有了三十五万就有蛰伏的本钱,这种机会还真的是百年难遇。
“你为什么要帮我,不怕我举报你吗?”
刘一龙清楚无事献殷勤必求于人的道理。
“你需要钱过安稳的生活,而我要打击我的竞争对手,叫他永无翻身之日,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是合作伙伴。”
鲁开智并不隐讳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妈的,杀人不见血,你才是真正的狠人啊!
“谅你不敢骗我!”刘一龙选择相信,居然有点佩服鲁开智的眼光和头脑。
“你这就信我了,不怕我害你呀?”
鲁开智难免有些得意。
刘一龙满不在乎,“宁信其有,不信其无,不试试怎么知道真假。
如果是真的,错过了岂不可惜,即使是假的也不损失什么!”
“你这才是做大事的人该有的样子嘛!”鲁开智假意奉承了一番。
“别整这套!”刘一龙不耐烦地摆摆手:“尽想美事,万一失手了呢?”
鲁开智说:“不管得没得手你必须往西跑,西边是深山老林,也是你的生门,生门懂吗?
万一被逮住了,你也不能出卖我,毕竟是你自己成事不足,怪不得我!
你不能再在这里露面了,否则必将大难临头!”
“老子刀口舔血的人会不懂这个?”
刘一龙嘿嘿冷笑,“成了,我拿三十五万销声匿迹,败了人头落地,地狱又多了一个厉鬼。”
“我这里有点钱,够你这两天吃饭的。”
鲁开智拉开抽屉,抓出里面所有的钱,“我有家有口,帮不了你,三十五万弄到手就是你的了。
你不能久呆,出医院大门,左拐,一直往前走,过两个路口,右拐,直行,看见一家叫隆福的超市,对面就是,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