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看起来非常的般配。
温明深今天没有穿军装,现在的他已经任职为司令了,身形高穿了一件黑色质感很好的毛呢大衣,里面是一件白色衬衫,塞在西装裤里,打扮的也十分洋气。
一晃那么多年了,他到现在还是孤身一人,没有家庭没有女人,因此显得比同龄人年轻很多,看着也就二十七八岁出头。
他还是跟当初那样别扭的叫了声:“嫂子。”
也叫了声是谭诸墨:“诸墨哥。”
“明深,好久没见了,你真是越来越年轻了。”
林来娣笑盈盈的跟他寒暄,虽然三年没见了,林来娣从温月那了解到一些关于温明深的事,听说他因为不愿意跟首长的侄女葛云谈对象,首长对他多少有意见。
后来温明深就被调到了一个鸟不拉屎的岛上,在几次任务中,温明深表现出色,立下了两次大功,晋升到了司令的位置。
他是温家最有出息的人,因为他温家人在外扬眉吐气,人人见了都要敬三分。
“嫂子的变化也很大,看起来也很年轻漂亮。”
谭诸墨笑着道:“我就说吧,你就跟18岁的小姑娘一样漂亮,你还说我是故意说好话哄你,看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谭诸墨的嘴巴现在非常甜,动不动就说林来娣漂亮的跟小姑娘似的,甚至夸张说林来娣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人。
每次林来娣虽然嘴上说谭诸墨虚伪,但心里乐开花了。
温明深没想到夫妻俩感情现在更好了,他能看的出来林来娣很幸福,也能看的出来谭诸墨的变化很大,眼神里满 是对林来娣的爱意。
他心里不禁狐疑,难道爱情真的可以靠时间培养出来吗?
“你就嘴贫,明深你先忙去吧,得空去家里吃饭。”
林来娣从容笑笑,看的出来温明深不是油嘴滑舌的人,再说去气氛就有点尴尬了。
“行,我找我爸有点事,改天空了一起吃饭。”
温明深进了厂区,走了很远后,他回头看了眼谭诸墨跟林来娣模糊的身影,两人手牵着手,如胶似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