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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找一个庇护。
    有了军嫂这一层保障,谁还敢来骚扰她。
    其实一开始,林香是看不上原身的,嫌她年纪小,又是城里来的娇娇女,空长了一张娇软可人的脸蛋,手不能提肩不能扛,是原身主动说自己一分钱彩礼都不要,还额外附带五十块钱的陪嫁。
    财帛动人心,林香和陆家这才答应。
    七十年代遍地都是包办婚姻,原身在陆家住下后,林香才往部队去了一封信,告诉陆越家里为他娶了个小四岁的媳妇,没多久就收到了陆越的回信,信里说了什么原身不知道,她只知道在村民眼中,自己就是陆越的媳妇了。
    有了这一层身份,果然清净了许多。
    只是三年来,陆越一直没有回过家。
    这也就导致结婚三年,还没有圆房。
    沈菱在记忆里搜罗了一圈,连陆越这便宜丈夫是圆是扁都不清楚,倒是想起许多受过的委屈。
    很好,那她动起手来就更没负担了。
    “要不还是先从大嫂开始吧,毕竟以前大嫂可没少欺负我。”
    赵淑云:“……”
    她真是怕了沈菱这混不吝的样子,那一脚踹的现在肩膀还疼呢。
    “你、你别胡来啊!”
    扔下这么一句,赵淑云一溜烟回了房。
    沈菱嗤笑一声。
    果然横的怕不要命的。
    原身要是早日能参透这一点也不至于受那么多委屈,活活把自己给气死。
    不过说到底原身到这个家的时候才十六岁,在后世,十六岁还是个孩子,现在却是“待守寡”的小寡妇,不行,她得去便宜丈夫的部队一趟,到底是死是活,总得给个准信。
    心里盘算了一下,她朝着林香伸出手。
    “给钱。”
    冷不丁被这么一问,林香一脑门问号。
    “你要钱干啥?”
    “当然是去陆越部队了,我不相信陆越就这么死了,活要见人,死也要见尸。”
    其实原身有钱,只是不多。
    她和亲生父母闹翻了,三年来,没通过一封信,但和亲姐姐沈露没断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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