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几个八、九来岁的小孩子正在河岸边的荒地上踢球,不远处坐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草球好巧不巧,正正滚到他旁边,孩子头郭行儒便是喊道。
傻哥儿将球捡起,却没扔回来,反而死死盯着草球,好像里面藏着什么玄机般。
“这傻哥儿又犯浑了。”郭行儒嘟囔一句,安抚住不满的“手下”,快跑过来,撑着腰故意加大音量,“傻哥儿,把球还回来,我们几个还要玩呢!”
“我不叫傻哥儿,以后叫我王治。”
王治说着,根本不看郭行儒,将草球轻轻甩在脚边,便又埋下头去,如平常般待坐不动。
“你原来是会说话的?”郭行儒被吓了一大跳,连球也不管了,赶忙跑回去,像发现什么了不得的事般大呼道,“傻哥儿会说话,他不傻,而且有名字!”
小孩子就是这般,只要发生丝毫与认知不符的事,便认为天翻地覆了,吵吵扰扰着要昭告天下。
郭行儒更是觉得这么光这么几个人知道还不够,纠合着自己的小伙伴,往村子中心跑去,要把傻哥儿不是傻子的事告诉全村人。
王治没有管这么多,只是坐着,好似时光对他是完全无谓的事物。
但他的脑中景象却并非如此,过去往事正一件件地飞速驶过,就像不该被提及的放映机,把本不已清晰的往日细节展现得淋漓尽致。
王治并没有忘记过往,只是想不明白,为何他能够活下来?
数月以来的沉默,他都在思考这个问题,以及某一道不愿意提及的难看伤疤。
就在他想继续再去思虑的时候,耳朵里钻入了几道脚步声。
王治抬起头来,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肩上扛着把锄头、脖子上绕了圈白布的壮年瘦高汉子,面相和善,记得对方的名字似乎是叫王大根,一个只有乡下人会取代表着面朝黄土的卑贱名字。
王大根笑呵呵地,走到近前先抹了把汗,随后才道,“老哥我刚从田里忙活回来便听着几个小屁孩在嚷着傻哥儿竟然能说话了,一时好奇,就过来看看,小哥不介意吧?”
王治已经站起身来,按着之前掌握的礼节单手作礼道,“多谢王大哥收留借宿之恩,在下没齿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