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发现那个本要相伴一生的人,根本不是你想一路陪伴的人,还有什么必要留下来呢?
事到如今,再维持这段婚姻,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我决定要离婚!’
吴仁邦看到于小慧态度相当坚决,也不再劝她。
喝了一口咖啡,轻轻叹口气。
‘虽然我们律师是靠帮打官司来挣钱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我是不支持我的当事人离婚的。
我经手的一个案例,我想讲给你听听。
这个案子,我的当事人是位女士。她老公是税务局某科的科长,直接跟企业财务打交道。
所以跟管辖企业的财务人员相当熟悉。
你知道一般做财务的都是女孩子比较多。
一来二去的呢,她老公就跟某个大企业的财务总监好上了。
这个财务总监是个未婚的女孩儿。
没多久,女当事人就发现了她老公不对劲儿。
她想方设法的找到了老公出轨的证据。然后提出了离婚。
她老公痛哭流涕、下跪磕头,各种承诺、发誓再也不跟那个女人来往,一定把这段孽缘断的干干净净,然后老老实实的回归家庭。
但是我这个当事人就是不肯原谅。坚决要求离婚。
他们有一个儿子,当时正在上高一。
女士的诉求是让男人净身出户,要儿子的抚养权!
最后婚离了,女士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男人净身出户,儿子的抚养权归她。
离婚后,她老公就跟那个财务总监结婚了。
但是两人因为偷情走在一起,男士在单位被边缘化;财务总监也被迫离开了原来的大企业,重新就业,在一个小企业做了会计,一切从头开始。
后来两人生了个男孩,女的就辞职在家全职带孩子,一切生活来源全靠男士在税务局的工资。
为了生活的好一点,这个男的干上了传销,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拉人头。
很快被人们举报,单位免去了他科长的职务,只保留工资待遇。
日子过得更是紧紧巴巴,捉襟见肘。
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