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朗有一天走到她面前对她说,“你是喜欢我吧,每次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就跑过来看看我给你自己充电。我也喜欢你,白绒,做我女朋友吧。”
白绒好奇,她好像从来没告诉他自己的名字,“你怎么知道我叫白绒?”
谭朗不答,“先来后到,你先回答我的问题,做我的女朋友,好,还是同意。”
白绒想了想,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也不是不可以,反正人类不过短短数十年。
而且,这个人看起来很肤浅的样子,也许过两天新鲜劲过了就不喜欢自己了,到那时候自己也算报完恩!
“好!”白绒回答得迫不及待斩钉截铁的模样,让谭朗觉得白绒一定爱惨了他。
自从白绒答应谭朗后,谭朗就变得过于黏人,每天准时下午六点出现在她公司楼下等她下班,还不止一次提出要两人同居,“你算算,我每天下午六点才能见到你,但你晚上九点就要回家,我们只能三个小时。你见过男女朋友每天只联系三个小时的,你还不接我电话,你上班不接我电话,回家后也不接我电话,早上也不接我电话!!!”
一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像个小孩似的,越说越委屈,那一张脸怎么能做出那么多生动表情的?白绒有时候真的很好奇。
说到接电话这点,白绒可以申辩。
谭朗早上打电话比她闹铃还早,本来上班就烦,闹铃还没响他电话就来了。
至于闹钟响以后谭朗打电话过来白绒不接这件事,闹钟响的时间白绒严格控制,响了就要立刻起床,没有一丝的时间可以给她浪费。至于上班,上班不能接闲电话,下班不都见过了?刚见过没一个小时人就打电话过来,有什么好打的?
后来白绒确实也心疼谭朗那家伙天天五点出门开车到她家楼下等她,送她去上班的辛苦劲,于是就松口同意了搬去和他住,天天由他接送自己上下班,她们就多了两个小时的相处时间。
自己都松口了,结果谭朗这家伙居然又变卦!她搬过去和他住了不到两个月,他就说他的别墅租期到了,让她搬回她之前住的地方。
谭朗,我信你个鬼!!!
你一个总裁还租别墅?就算是租的,那谁不是租房呢?现在搬回去,搬得了鬼!她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