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之前,怎么也得给自己拿点嫁妆。
将细面带着咸菜都包起来,唐昭又掏了掏李春的衣服。
“一件新衣服都没有?”唐昭啧了一声,强盗做多了,就开始习惯了,甚至开始挑剔了。
“怎么说也是给老唐家生了一女一儿的老婆了,屋子里居然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一边嘟囔,唐昭又一边将勉强能穿的衣服拿了出来,“算了,我不嫌弃。”
都说冲喜的那家是个无底洞,穷得很。
“那我拿点东西傍身也不过分,反正唐大阳都把人卖了。”
唐昭也想清楚了,逃婚是不能的了,唐家为了拿到对方给出的钱,甚至贴心地将唐昭的户籍转入了‘夫家’。
更遑论脑子里的片段记忆还没让唐昭弄明白所处朝代,社会发展状况,男女权利……贸然出逃,死亡的可能性太大了。
就算一门心思的要逃,除非能保证在无人的荒野处可以独自求生,不然就只能往人群里走,可是往人群里走,一旦入城就要检查身份路引,而这些,唐昭都没有。
在八成的死亡概率和十成的韬光养晦中,选择哪个,显而易见。
将能带走的东西都包起来,唐昭背着包裹回了房间。
将包袱放下,唐昭的眼神不由自主的飘到了床上,那里摆放着冲喜人家送来的喜服和木簪。
这木簪还是从李春房里翻出来的。木簪上雕着一朵花,中心的花蕊则是特意用银刻出来的,李春喜欢就昧下了。
紧紧抿着嘴唇,唐昭无意识地在裤腿上搓了搓手心,“明天,就要出嫁了啊。”
现代社会二十三岁结婚都算早了,唐昭也一直都没想过这种问题,因为家庭原因,唐昭一直对爱情里的亲密关系敬而远之,可是现在穿成十八岁的小姑娘却突然要结婚了。
唐招娣是村子里的老姑娘了,唐家之所以一直没把人嫁出去,一是留在家里当个劳动力,伺候全家人;二是待价而沽。
可是就算在这里是个老姑娘的唐招娣,在唐昭的眼里也还只是个刚上大学的小姑娘啊……
想到这里,唐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