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作者?”张秋反问道,“不出意外的话,作者应该很早就死了——我在天朝读过全部一到十四卷的小说,是一个乾曜年间来到天朝的传教士写的,这都快两百年前的事了!”
哈利隐约感觉,这一部寻常的奇幻小说当中,或许蕴藏着某种蹊跷。
“这很好解释。”没等哈利细想,伊芙就打断了他的思绪,“曾经那个传教士有了灵感之后写了一个开篇,然后他动身前往天朝并完成了后续创作。至于唐纳德认识的那个作家,显然是偶然看到开篇之后产生灵感,动笔续作的。”
张秋神情凝重地摇了摇头,她坐了下来,十分较真地说道:“这不对,如果只是作家借用前人手稿产生灵感的话,甚至哪怕说唐纳德认识的那位作家抄袭天朝小说,他都一定会更换人物名字的,这样一路照搬实在是太过反常了。”
“那能是为什么呢?”哈利同样感觉到了这种蹊跷,“如果只是一本小说,不管作家们是在哪里获得的灵感,他都没有必要严格尊重人物的名字,哪怕你们今天发现的是情节相似,也都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偏偏人物名字一样,唯独情节有些差异,我觉得这很难解释。”
“如果当年的传教士写了很多,而且写得很好呢?”伊芙继续猜测道,“唐纳德认识的那位作家既想尊重前人的成果,又想自己动笔为它写下后续,才完全沿用了人物姓名?”
“那他得写多少?”张秋反问道,“如果我和罗恩都知道丹妮莉丝回到了维斯特洛,甚至还有君临陷落,那他至少得写到第六还是第七卷左右。”
“或许是猜的。”伊芙耸了耸肩,“如果开幕就写了那个龙母的故事,那么任谁都会知道作者不会平白无故写一个这样的人物。”
“但是说实话,我根本想不到君临陷落会是什么场景。”罗恩摇了摇头,“奈德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人物,我真不希望他和丹妮莉丝为敌。事实上,我觉得大多数读者都不愿意看到那一幕。”
“他被瑟曦害死了。”张秋毫不留情地说道,“如果统治君临的是蠢货瑟曦,你是不是就觉得丹妮莉丝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