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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阵。
    旅行商人劳伦斯将一批麦酒和香辛料卖到城里后,便马不停蹄得催着马车,返回家乡,因为他的第五个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
    年过半百的劳伦斯,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劳伦斯年轻的时候是一位猎人,但不是普通的猎人,他狩猎的,都是魔物。
    他自出生起便拥有非常独特的能力,他拥有一双幽绿色的瞳孔,可以看见别人的“杀孽”。
    但凡杀过生的人,身上会出现一条血线与所杀之物相连,这血色的线只有他能看见。
    自出生起,他便能看见别人身上都有许多血线,劳伦斯不知道这是什么。
    第一次理解血线,是他小时候看见父亲杀鹅时,被抹了脖子的鹅在地上扑腾几下没了动静后,血色的线就会从鹅身上长出,然后延伸,直至与父亲的身体相连。
    而当他将这血线扯断时,父亲莫名其妙地感受到了灼烧之感,而产生灼烧感的部位,正是血线接触的地方,而且那灼烧感,伴随了他父亲的一生,他父亲一直以为是不小心沾到了什么东西,落下了病根。
    回想起那时扯断父亲血线的自己,劳伦斯至今都感到悔恨,只有劳伦斯知道,自己让父亲受了多大的罪,当初他切断血线后,血线变成了一朵血色的火焰,灼烧着父亲的皮肤,可这也只有他能看见,这朵火焰,直到他父亲去世时才熄灭。
    他父亲后来之所以变成了酒鬼,想必也是为了缓解痛苦吧,好在那火焰似乎并没有损害他父亲的健康,他父亲活到了九十岁,寿终正寝,是他们村里最长寿的人,但是,痛苦确实伴随了他父亲后半生。
    因此,劳伦斯一直很后悔自己年幼时的乱来,他觉得,若不是自己扯断了那条血线,他父亲说不定现在也还在世,能抱上孙子。
    话虽如此,劳伦斯正是在那之后开始挖掘自己的能力的,他发现,血线,代表“杀孽”。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杀了生,血线便会将尸体和凶手相连,而血线颜色的深浅代表生命的高低。
    像杀鹅,血线的颜色很淡,扯断后产生的火焰很微弱。
    而杀人,血线的颜色很浓稠,像是真正的血一般,切断后,火焰便能覆盖凶手全身。
    劳伦斯将血线称之为杀孽,切断杀孽后产生的火焰,他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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