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只有如此,他才能从一个私奴,成为西路军实际上的主帅。
“斡里衍(娄室女真名),我没那么脆弱。”
金兀术说着,再次呼出一口气:“只是没想到灭辽不过三年时间,悍勇的女真人居然会在战场上溃逃罢了。”
“这个问题,当下已经普遍存在各部之中,过去我们骄傲的女真精锐,如今甚至比奚人还不堪。”
娄室坐了下来,端起太师奴送来的烈酒,一口气喝了一大碗,擦了擦嘴,咧着嘴冷笑一声:“过去大家都是穷惯了的,家里之前的只有一匹马,一张弓。
还要被辽国无限制地索取人参、虎皮貂皮、乌拉草。
大家每天都在绝境中挣扎,自然不会想那么多。”
他又端起一大碗烈酒,喝完送到太师奴身前,抬手一指,便又继续道:“老狼王揭竿而起,砍死了驻守主将,抢了他的财物粮食和女人,大家终于才意识到,原来想要的东西,这么简单就可以得到。
其后老狼王一代在建国之后,逐渐凋零,其实就是早先做了病,到了扛不住的时候就会死,什么一代天骄,都只是声名罢了,跟寿命半点无关。”
娄室又端起第三大碗烈酒,仰头喝下,面颊泛起红润,却是自嘲一笑:“事到如今,我也要死了。”
“?”
金兀术顿时一愣,旋即接过酒坛,一脸正式地亲自为其倒酒。
……………………
ps:
写完这一章,其实本书就满了一百万字。
一百万字,说多不多,说少也真不少。
这对作者来到番茄来说,是一个里程碑吧。
能写到这里,其实这个跟成绩没什么关系,而是因为内心的坚持,一定要写一本百万字书,以及新老书友的支持。
话不多说,提臀感谢or2。
若能刷刷用爱发电就更好了。
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