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佣兵兴奋得满脸通红:“队长,这可是咱们翻身的好机会!等拿到钱,我要买最好的铠甲和兵器!”
老佣兵诺斯却眉头紧皱,“队长,贵族的争斗水太深,咱们真的要卷入其中吗?一旦失败,可就万劫不复了。”
甘俾诺目光扫过众人,沉声道:“兄弟们,我知道有风险,但这也是我们改变命运的契机。”
“这些年,咱们四处奔波,为了微薄的报酬拼命,何时有过这样的机会?这次若能成功,咱们烈熊团可就有了名气,往后咱们在这乱世中便有了可以立足的余地。大家做好准备,这一战,只能胜不能败!”
众人听了,虽心中仍有担忧,但看着甘俾诺坚定的神情,纷纷点头应和。
第二天清晨,天色微亮,甘俾诺便集合了队伍。
他骑在马上,看着眼前两千人的队伍,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们便彻底卷入了这场贵族纷争,生死便听天由命了。
生在这乱世之中,若想要继续发展,要做的便是一场又一场的豪赌!!
“兄弟们,出发!”随着一声令下,队伍浩浩荡荡地向着战场进发。
格斯收拾好行李,穿戴上合身的盔甲,便跟随着甘俾诺的队伍前行。
格斯心情沉重地看着自己新买来的头盔,他仍记得甘俾诺将装着几块银币的袋子丢进自己手里的时候。
那天他得到裘达在某处战线失利的消息时,他正在城堡里寻找甘俾诺的身影。
因为格林已经很久没有过回信。
甘俾诺正在酒馆里面和几个雇佣兵喝得烂醉,大声嚷嚷着:“出来混了这么久,不光老婆病死啦,连儿子也陆陆续续地快死光了呐!就算是养子也不太走运呢!”
“嘻嘻,不过倒是换了不少的银币,也算是为我提供价值了吧?我没白养他”
队伍在蜿蜒的道路上前行,马蹄声、脚步声交织在一起,扬起阵阵尘土。
格斯跟在队伍中,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脑海里不断浮现出甘俾诺说的那些醉话,心中五味杂陈。
他不明白,那个平日里看似豪爽仗义的甘俾诺,怎么会在酒后说出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