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丁酉日,灵武节度使康福上奏说:“在方渠击破了野利、大虫两个部族的三百多帐篷,缴获牛羊三万头。”这一捷报让朝廷上下为之振奋,李嗣源对此表示赞赏,并命令对康福进行嘉奖和赏赐。
戊戌日,李嗣源下诏:“应该授予官职以及封赠官诰、举人冬集等所需的费用,一律由官府承担。”这一决定体现了朝廷对官员和举子的关怀和支持,也彰显了朝廷对人才培养和选拔的重视。
壬戌日,中书省上奏了一系列关于宰相致斋期间的规定。规定指出,今后宰相在致斋期间,不押班、不掌管印信、不赴内殿问安;如果遇到国家忌日,行事官已经接受誓戒,应该不参加行香仪式,并且不奏报刑杀公事;在大祠致斋期间,请不要开设宴席;每当遇到大忌的前一天,请不要坐朝听政。李嗣源同意了这些建议,并命令中书省将相关规定传达给各位宰相和官员,以确保朝廷的秩序和规矩得到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