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郎从口袋里面掏出了十多个钱包,抑扬顿挫的说道。
“我的妈啊,这不是咱们的钱包,什么时候被他拿走了?”
“三只手,这小子也是个三只手。”
“不可能啊,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他是怎么拿走的?”
在座的人全部都是扒手,而尖嘴猴腮的男人就是他们的老大。
对于盗窃,他们也算是有点发言权,但是在货郎的眼里,他们那点道行还是太嫩了,根本上不了台面。
众人愕然。
这也算帮他们还?
把所有人的钱包都给偷走了,再把钱还给王立志。
这种帮忙,还真是让这一群当贼的感觉到一阵脸皮发烫。
特别是那个尖嘴猴腮的男人,他在县城已经算是顶尖的贼了,但是如今却被瞬间碾压,看起来就跟一个新兵蛋子一样。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发觉自己的钱包丢了,更判断不出来,货郎到底用的什么手段。
这简直就是神偷!
“朋友,你到底是出何门?”
尖嘴猴腮的男人稳住了自己的手下,然后就压低了声音,鬼鬼祟祟地问道。
“啪!”
货郎也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用食指蘸了一点酒,在桌面上画了一个非常复杂的图案,然后重重的点了三下。
“前辈,失敬了。”
“是我有眼不识金镶玉,是我一叶不见泰山。”
“这样,这些钱包,您全拿走,我偷走的东西,我原路奉还,这件事情就当做没发生过吧。”
尖嘴猴腮的男人立即就变得毕恭毕敬,就像是耗子见了猫一样,简直都快要卑微到尘埃里面了。
“好说好说,还没请教一下你的名号。”
货郎微笑的说道,一双眼睛都已经眯成了一条。
“不敢当,我叫吴奇,人称客运站老鬼。”
尖嘴猴腮的男人拱了拱手,姿态放得非常低。
“现在呢,我那个朋友就在不远处吃饭,你最好过去跟他聊一下,把该还的东西都给还回去。”
“这顿饭,我来请,这杯酒,喝不喝由你。”
货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