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去盛京,我一定要在祭坛奉献十次。”
“俺也一样,能为圣杯付出,这是我们的荣幸。”
几个牧民越聊越是激动。
恨不得立即就开始奉献自己,让圣杯见证自己的虔诚。
同时双目之中尽是不加掩饰的野心。
“我们大金拥有如此神物,未来必定能横扫一切,攻占大明都只是等闲事。”
“哈哈哈,大明那些美人可真嫩,老子以后要睡一百个。”
“等迪迦长大,这个世界谁还能阻挡我们大金?”
“一切敌人都只能在迪迦脚下颤抖,大明人只配给我们为奴为婢。”
“让大明人给我们当奴才!”
几人脸上带着残忍的笑容,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的那一天。
草原上的牧民,上马就是士兵。
…………
后金皇宫之中!
黄台吉看着手中的情报,忍不住道:“这大祭司买这么多的羊毛干嘛?”
这次,刘绍元不单单买各种动物的毛皮,同时也买羊毛。
买虎皮、熊皮、貂皮这些黄台吉还能理解,毕竟这些东西在大明的确很有销量。
可是羊毛这东西好像没什么销路吧?
又脏又臭,清洗也不容易。
最关键的是,羊毛也并不好看。
“算了,不管他了!”
想不明白也懒得多想,反正羊毛也不值钱。
对于刘绍元经商的事,黄台吉毫不意外。
对方刚来的时候就说过以后打算经商,并且这一次刘绍元还说得很清楚。
先通过经商与大明取得联系,然后找机会把充电宝买到手。
所以对刘绍元经商这事,黄台吉是无比支持的。
可谓是一路绿灯,谁敢给刘绍元下绊子谁就得死。
这么想着,黄台吉又掏出了怀里藏得严严实实的手机。
看着没电的手机,脸上尽是无奈之色。
没有手机玩的日子,简直就是度日如年。
正在此时,一个太监走了进来。
“大汗,大明的使团来了!”
“总算是来了!”
黄台吉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