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住不惯学校的寝室,王长峰在外面租了房子给她住。
王长峰的奖学金和在外打工赚的钱,几乎都花在了她身上,哪怕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也都尽全力给她最好的。
她倒不是因为当年被王长峰感动,才答应和王长峰交往的。
只不过那时候王长峰的学习成绩好,年年拿优等奖学金,也算是个风云人物。
所以她在学校的时候,答应做王长峰的女友,只不过是把王成峰当成一个满足她虚荣心的挂件。
她很欣赏学校里的其他女生羡慕她,嫉妒她的目光。
特别是王长峰像奴隶一样的伺候她,拼命满足她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要求,更让她虚荣心爆棚。
直到蒋依蒙读了研究生,离开了单纯的象牙塔,去医院实习的时候,才发现社会的残酷。
有本事,有学识不是最重要的,还需要有人提拔你,重用你,让你有发挥学识的机会。
同样是实习医生,家里有人脉,就会被调到最好的科室,跟着前辈进手术室。
出身贫寒的,只能在最底层熬资历,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儿,当牛做马,还不一定能混出头。
过个几年十几年,那些经常去手术室的,早已积累的丰富的经验,升职加薪,爬到了更高的位置。
可那些混在最底层的,恐怕连拿个手术刀的机会都没有,还在急诊科缝缝补补。
有些人出生就在罗马,有些人出生就是骡马,这就是血淋淋的现实。
王长峰的出身太差了,根本无法给她提供人脉资源,和事业上的帮助,更无法给她更优质的生活。
即便他学习刻苦,脑子再怎么聪明,长的再怎么帅,也无法抹去投胎之时就留下的硬伤。
蒋依蒙突然意识到,她犯了个巨大的错误。
和王长峰交往,就是在浪费她的时间,消耗她的青春。
而且和王长峰这个泥腿子交往的历史,还成了她一辈子都抹不掉的污点。
所以她果断的把王长峰给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