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安一觉醒来,竟然魂穿到一本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跟她同名同姓,这本书还是一个她不登对的高中同学写的,因为沈安安的高中同学非常不喜欢她。
就写了本书,把沈安安写进书中当女配,被万人骑的炮灰女配。
这是以一九七六年为故事背景 。
沈安安睁开眼睛,看到书中男主凌斯年,正在捏着她的下巴,双眼布满红血丝。
脑子里的记忆不断的攻击着沈安安。
凌斯年原本是部队里的营长,因为他们家被举报,全家下放,凌斯年也因此被下放到星星大队劳动。
刚开始沈安安看上凌斯年一定还能回到部队去上班,想着还能当个官太太,就找了个机会给凌斯年下药,跟沈安安发生关系之后,凌斯年只能娶沈安安为妻。
一开始沈安安还是很乖巧的,对凌斯年也是很好的。
只是后来,生了孩子,日子过久了,发现凌斯年可能真的回不去了。
真的要在这里劳动一辈子,沈安安不愿意跟着凌斯年一辈子吃苦。
开始对凌斯年各种作妖,要跟凌斯年离婚。
但是看在孩子的份上,凌斯年没有同意离婚,尽心尽力照顾这个家。
沈安安的闺蜜,就是书中女主的妹妹林媚媚,一直劝说沈安安跟她当初的青梅竹马白春生离开这里。
沈安安拿着钱跑了好几次,但是都没有离开,到车站的时候被凌斯年抓了回来。
林媚媚出主意,给凌斯年下药,让他跟书中女主林娜娜睡在一起,然后把凌斯年送进局子里去坐牢。
就这样沈安安如愿离婚,拿着凌斯年的全部身家跟着青梅竹马白春生私奔。
凌斯年被判了三年,从局子里面出来的时候,孩子被卖到山区里面给人做牛做马,沈安安也跟青梅竹马跑到港城去生活。
林娜娜因为跟凌斯年发生关系,没多久就怀上了孩子,林娜娜的亲妈用一百块钱,把女主林娜娜卖给一个五十岁的老子。
后来凌斯年出狱之后,看在孩子的份上,帮林娜娜脱身,帮助她离婚。
因为孩子,两个人多次朝夕相处久了,产生感情,最后还是结婚在一起。
凌斯年靠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