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多就是在缺少食物的时候,采摘些叶子茎秆当菜吃,不会损伤庄稼本身。
像嫂嫂这样专门挑着嫩的时候吃的人很少,会被认为是一种浪费,浪费粮食,在庄稼人看来,可是会遭天打雷劈的。
但是据杜衡所知,城里有钱有势的人家不仅吃,还会花高价吃,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吃这口鲜。
就拿那毛豆来说,现在城里的酒楼都会专门做一些来卖,这可是时令的下酒菜,一盘五香毛豆,可比一盘干炒黄豆贵。
还有豌豆,徐六说城里南方厨子们很爱用嫩豌豆做菜,据说南方人都喜欢这么吃。
不仅如此,南方人还爱吃一斤左右的小鸡,两个月以内的小猪,说因为小肉才嫩,才美味。
这都是他们这些庄稼人出身的泥腿子所不能理解的,但事实就是这样,越是有钱有势的人越追求极致的美味,他们根本不在乎浪费不浪费。
别的不敢说,杜衡十分肯定,这种嫩番麦棒子如果真是十分美味的话,卖这种可能比卖成熟的番麦更赚钱。
因为有钱人为了吃口鲜,是愿意付出比原本成熟作物几倍甚至十几倍的价钱的。
杜映梅听的目瞪口呆,难以置信,
“哥,你觉不觉得有钱人的脑子有问题啊?”
杜衡笑着拍了拍她的脑袋,叹气道,
“你不懂,有钱到一定程度,金银珠宝对他们来说跟泥巴石头没区别。
为了满足口腹之欲,他们不在乎钱。”
“可,可,可这样总是有点不太对。”
杜映梅觉得自己的脑子里在打架,一边是从小到大听到的长辈教导,不能糟蹋粮食。
另一边是二哥说的那些,一斤的小鸡,两个月的小猪,正是长肉的时候,怎么舍得吃呢?
但是听二哥这么一说,杜映梅觉得嫂嫂想吃番麦棒子好像也能接受了。
她压低声音叮嘱杜衡道,
“那咱们就说是不小心挂倒了,别让人知道是嫂嫂掰的,要不肯定有人又要说闲话了。”
杜衡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