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这太阳是依旧兢兢业业的吓人。
我们下午是体育课,因为被军训占用了场地,所以临时改到室内篮球馆上课。下午大家早早换上了运动服来到场馆,里面已经有三五成群的人打起了篮球,不少人站在其中围观欢呼,热烈地讨论着谁更帅,哪个号码衣服打的更好。我无意间瞥见了一件7号球衣,在人群中飞速穿过,一个三步上篮得球2分,四周的人纷纷热烈鼓掌,叫好声一片。
我的脑袋好像突然被重重地敲了一下,那种莫名的熟悉感,让我清楚地知道那是我不愿意记起的过去。心理医生告诉我,人都有自卫的本能,而我选择性忘掉的,就是我出于自我保护不愿记起的。
可有些记忆不是我愿意忘记,就会永远尘封的,我的脑海总是在不经意间闪过一些片段,然后带给我揪心的苦涩。
记忆可以忘却,但是那些感觉如影随形。
罗涔,7号球衣罗涔,我第一次见他是在篮球场,层层围观的人群里,7号默契地追随着11号,趁其不备一个假动作重新掌握主动权,然后左右闪躲,破除重重障碍,反手扣篮得分,和11号击拳庆贺。
也是在那一天,我第一次看到罗涔倒下,惨白的面容和发甘的唇色都将我拉入了无尽的恐慌,可我依旧能够精准无误的操作心肺复苏,因为这是我15年以来根深蒂固的肌肉记忆。
自那之后,我们开启了一年啼笑皆非的纠葛,间歇性的刺伤对方,然后彼此更加靠近一步。我原本以为我这个自诩智者的人不会入爱河,可罗涔的出现,还是将我拉进了一段爱情里,一段很纯真且真挚的爱情,然后我也会中二,会矫情,会任性,会撒泼,又或者在某个上课开小差的瞬间,想起和他在一起干得那些傻事儿,不自觉地傻笑。
那是我从未见过的自己的模样,即便有时我会觉得自己有点儿大病,身边所有的人都犯点儿大病,可我看着场馆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