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他打饭的时候,听人议论了:“看到没有,那个就是杨新海!咱们这里小300号人,都加起来,杀的人也不及他一个人杀的多!”
杨新海听完当时很激动:“原来我这么牛逼!”所以说,越来越喜欢这里了。
不过,说归说,他做的绝大部分案子都在河南境内。所以说,2003年11月11日这天,河南省厅派人到沧州把人带走。
沧州方面,其实不想放人的原因,相信懂的都懂。不过,说啥都没用,纪律就是纪律,谁也不能违反。杨新海也极不情愿的上了囚车。
路上,他有点暴躁,对着武警就说了:“我说同志,你们也别费这个劲了,直接路边给我一枪不就结束了吗?对我来说,去哪都一样!”不过他这种重刑犯,没人搭理。
只是,杨新海没想到,他这种犯人,到了河南,待遇只会更好。即便是在所里,也是个显眼包。
第二天,他就被送进了河南这边的看守所,位于郑州威武路上。他刚一进入看守所,就发现跟在河北那边不一样了。
这里面关的都不是一般炮。虽说名气不如他大,但也全都是做下大案的。
杨新海进去之后,反而有了空闲时间,因为他这种刑犯不用出去劳动。没事的时候,他就开始写回忆录,希望把自己的一生,完整的记录下来。
大约过了一个月后,杨新海案件的审理地点确认了,在河南省的漯河市。选在这里,是因为系列大案并案的第一起案子,发生在8月15日的漯河。实际上,河南警方都在争抢这个机会,最终,漯河因为这些先天条件胜出。
漯河一下子成了全国关注的焦点。12月11日这天,杨新海再次被转移到了漯河市干城河乡茅寨村看守所。反正听这个名字就知道,应该也大不了。
杨新海一下车,就在那叽叽歪歪:“你们啥意思?早知道你们把我弄来这里,还不如一枪毙了我算了!”
只不过,他又想错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里看上去一般,但是待遇却比郑州还要好。在他到来的前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