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细细的银刺并不能给他带来真正的伤害,他的肉体已经达到了刀枪不入的境界。
但是就像穿了一件特别扎人还满是馊臭味的毛衣,让有些洁癖的爱德华难以忍受!
他厌恶地撕扯着银丝软袍,嘲讽地看向肥胖丑的白馥,眼带同情地说道:
“我即使身为见不得光的夜族,也深受爱神丘比特的青睐,享受过几段爱情的美好,你这个可怜虫!一辈子享受不到这种感情,我想想都替你难过!”
可惜白馥没有功夫跟他抬杠,她的易容幻影丹还有25分钟就要失效了。
什么男的女的,她都不在乎,她现在这么有钱!
“给我大大大!”
只见原本还细如针尖的银丝,以肉眼可见地速度膨胀起来。
从银针变成了银锥,从银锥变成了银剑。
“给我长长长!”
原本只有半只手指头长度的银剑,瞬间变长到半米的长度。
刺挠人的毛衣,瞬间变成了刺猬护甲,从上到下、从前到后地扎透了爱德华的身体。
一时不察就被扎了个透穿。
爱德华停下了唠叨的嘴巴。
眼瞳渐渐变成了赤红色。
“很好!多少年都没有人可以这么伤到我了,你这个该死的胖球!”
爱德华的英俊面孔开始狰狞起来,他完全不管浑身扎满的刺,一个闪现便到了白馥的面前。
一把锁向白馥粗圆的脖子。
白馥惊恐地看着满满的尖刺就要扎到自己,二话不说凝出一个密不透风的、秘银和船级钢混合炼制的铜墙铁壁。
“咚——”
结结实实地砸了上来的爱德华,正准备继续闪现,却发现自己被四面八方的这种材料困住。
白馥知道千年王八不好杀,没想到这个王八这么难缠!
那么多的银剑都杀不死他。
只好拿出一块蓄满了金色雷劫之力的铁牌,扔进那个混合铁笼里,用意识抹除掉上面的封印。
“噼里啪啦……”
银的导电性非常好,是所有金属中导电性能最好的材料之一。
爱德华顿时被电得滋滋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