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人却不停地在大明的海面上作死。
十月下旬,一支由三艘荷兰武装商船组成的队伍驶入福建海域。
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将荷兰本土制造的一些日用品倾销到大明的沿海地区。
这种行为是被允许的。
毕竟荷兰人每年从大明采购的奢饰品高达七百万两白银。
人家往大明卖一些小玩意怎么了。
反正也赚不走大明百姓多少钱,还能给大明百姓带来一些新鲜感。
但问题就出在荷兰商人的态度上。
吕昊,郑家军麾下的一个小头目。
此人专门负责给郑家军收税。
外国人向大明售卖商品,大明要收取商品价值10的关税。
这个收税的权力是沈战授予郑家军的,谁不交也不好使。
然而,这次来的三艘荷兰武装商船却出了幺蛾子。
吕昊带着十几个郑家军的兄弟登上了荷兰人的商船。
仔细估值之后,吕昊跟商队的首领亮明了规矩。
“加林蓬先生,您的三船货物估值十万两白银。
您需要向我国海关缴纳一万两白银的关税。
或者您将一成的货物抵押在我们这里也可以。
如果三个月时间收不到您补交的税款。
我们有权力公开拍卖您作为抵押的货物!”
加林蓬是这三艘武装商船的主人。
他长期奔波于大洋之上,做的就是倒买倒卖的生意。
讲道理,吕昊提出的要求一点都不过分。
第一,吕昊所说的十万两白银是指这三船货物的成本价。
这些货物倾销出去至少能赚到五万两白银。
吕昊跟他要一万两白银的关税多吗?
坦白说一点都不多。
从古至今,一成的进口关税绝对是超低水准。
第二,你荷兰人到了大明的地盘就得守大明的规矩。
不想交税你可以不做大明的生意呀。
没人求你来大明卖东西不是嘛。
问题是有些人他就不喜欢讲道理。
就在加林蓬的武装商船上双方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