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逼!
当然,这手机林北肯定不能据为己有。
民法典规定了,拾得他人遗失物的时候,是有返还义务和保管义务的,如果不返还,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损毁、灭失的,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换句话说,乘客遗留在车上的东西,林北就负有代为保管的义务,以及归还失主的义务。
不能据为己有,也不能丢掉。
否则就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得给那女的赔钱。
但是吧,返还义务里有具体的说明返还方式,其中就包括了“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并不一定非得送到失主手里。
所以林北的打算,已经非常清楚了。
你不是不愿意出二十块辛苦费么,那你就准备好跑得更远去拿手机吧!
反正林北闲的没事儿干。
“啪!”
把“暂停载客”的牌子竖起来。
关闭网络接单。
打开歌曲播放。
然后林北开车,听着音乐,一路向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