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些问题,王福春认真倾听,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他深知,制度的完善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过长时间的讨论,王福春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思路:首先,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废、改、立”的原则,对过时的、不合理的制度坚决废除;对存在漏洞和缺陷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新制度,加快制定出台。
在修订现有制度的过程中,王福春带领团队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他们奔赴全省各地,组织召开座谈会,倾听一线工作人员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一次基层座谈会上,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直言不讳地说:“现在的案件审查制度,在证据收集和固定方面的规定不够细致,导致我们在实际办案中有时候会因为证据不足而影响案件的进展。”王福春认真记录下这个问题,并当场与大家讨论解决方案。
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王福春组织对多项重要制度进行了修订。例如,在监督制度方面,明确了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制定了详细的监督清单和操作指南,让监督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和标准;在案件审查制度中,细化了证据收集、审查和采信的规则,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除了完善现有制度,王福春还推动建立了一系列新的制度。他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在推行这一制度时,王福春亲自到一些重点部门和企业进行指导。在一家国有企业,他组织召开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部署会,详细讲解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廉政风险防控不是走过场,而是要真正找出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提前防范,将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大家要认真对待,确保这项制度落到实处。”
为了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王福春还推动建立了廉政风险评估机制,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