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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得是这剧目。
    一般的魂,倒也罢了,强行吞噬便好,可焚天剑魔,是一个狠角色,不反吞它就不错了,走吧!不甘心;不走吧!活的有点小憋屈。
    想至此,它笑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线,“此肉身,让与本王可好,改明给你找一副更霸道的皮囊。”
    “你看老夫像白痴?”焚天剑魂斜了一眼,等你夺舍完,不得给我吞了?还会好心给老子找皮囊?
    再说了,谁的肉躯能比楚少天的更完美?它来的更早,太知这小子的底蕴和秘辛了。
    这,也是它至今都未离去的主因。
    至于日月星辰,小意思,它已寻到应对之法,足能将它们拖住,无非是多耗些时间罢了。
    同样的心思,霸血雷魂也有,都老油条,都知此子是个千年难遇的香饽饽,哪肯拱手让人?
    你不走,我也不走。
    局面就是这么个局面。
    两人加起来得有八百个心眼儿,也如无灵的佛日和魔月,暗自对峙,都已在寻思给对方挖坑了。
    此事,楚少侠自不知晓,锦绣已撤天雷,他正搁那舒展体魄呢?一个懒腰,伸的别提有多惬意了。
    得天雷炼体,又一番小蜕变,瞧那筋骨肉,比先前坚韧多了,比吃灵丹妙药还好使。
    “真是皮糙肉厚。”锦绣擦拭了汗水,看楚萧的眼神,又如看怪物了。
    以雷淬炼体魄,乃是她每日必做的功课,无一次不是疼的死去活来,有那么几回,还曾痛入昏厥。
    这位倒好,从始至终,都不见其喊一声疼,若非经历过千刀万剐之苦,哪会有如此坚如磐石之心性。
    “多谢。”
    楚萧咧嘴一笑,一个穿墙而过,又去找媳妇了,算算时间,也该到帝都了。
    走前,他还挠了挠脖子,不知为何,总觉体内多了点啥。
    锦绣亦有此错觉,不同的是,她觉得少了点儿啥,至于何物,一时说不上来。
    咳!
    楚萧无意扰人兴致,奈何走得急,在掠过一片竹林时,恰巧撞见一男一女,在凉亭中谈情说爱。
    定眼一瞧,正是季枫和玄虚子的徒孙南浔,说谈情说爱,也不确切,因为亭中的气氛,极其尴尬。
    也对,一个修了《如花宝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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