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2217年以后,“唐”朝的一个赶考书生有缘捡到戒指,在赶考途中偶遇土匪,被洗劫一空还给打成重伤,鼻血滴在了戒指上,混沌储物戒指成功嗜血认主。
再后来1406年后,“华夏”一个叫凌峰的年轻人,被房主赶出出租屋,躺在公园长椅上无意间发现了这枚戒指。
凌峰当时也就是出于好奇,把戒指捡起来戴在手上还挺合适的,也不知道是银的还是白金的,又或者就是普通铁质的,但是莫名的有一种亲切感,也没考虑太多就戴在手上了。
正当凌峰躺在长椅上考虑下一步该去往哪里时手机来电话了,拿起电话原来是铁哥们小王,俩人聊了一会,小王得知凌峰无家可归收留了他,凌峰也不客气叫了辆出租车就去了小王家。
晚上两人就着辣片、烤串、和鸭脖喝了一件啤酒,吹了一会牛,迷迷糊糊睡着了。
夜里凌峰去卫生间时不小心踩到了啤酒瓶摔倒时木头沙发划破了凌峰的手掌,伤的不重凌峰也没当回事,上完厕所凌峰回到沙发继续睡觉,手掌的血粘到了凌峰的戒指,混沌储物戒再次嗜血认主。
凌峰迷迷糊糊好像做了一个梦,梦里他来到了一片没有天空没有土地大概也就十个平方左右的空间里,就像是一个大纸盒一样,里面就一张残破不堪的木桌和一套木书架,上面摆满了古文的书籍,凌峰是个初中都没毕业的主,他是真不认识,木桌上笔墨纸砚倒是齐全。
凌峰翻了翻书,没找到其他有价值的东西,又在墙壁上敲了敲,就好像被白雾阻隔了一样,手指伸过去拿出来没有一点感觉,但是人还过不去。
突然凌峰被人拽了一把,惊醒的凌峰吓了一跳,原来是小王叫醒了他,让他收拾一下屋子,小王就去上班了。
凌峰还想睡觉但是怎么也睡不着,没办法起床洗了把脸,才发现手掌刮破了,也没在意,但是戒指怎么好像比昨天更白净了,该不会真的是银子的吧,凌峰心里想着美事嘴角也露出迷人的微笑。
凌峰洗了头发,用小王的吹风机吹干发型,看着自己帅气的脸庞小小的自恋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