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定主意,我立即蹲到背包旁开始翻找,同时说:“南瓜,你照顾郝润,我出去溜一圈!”
南瓜顿时一惊:“干哈啊川哥?你…你不是真要把……把法螺给……”
“咋可能?”
我将背包提到他面前,让他看了看我打算卖的东西——金印。
法螺肯定是不能卖的。
不仅仅在于亏,更在于皮草湖人多眼杂,这玩意一旦见光,说不定会直接给我们招来杀身之祸。
相比之下,金印就要好一些。
虽然也有危险,但只要把字剜掉,再用匕首切碎应该就没啥问题了。
毕竟在这种地方,我也不打算卖多少钱,能换顿饭,搞个帐|篷毡包啥的过一宿就行了。
不料听我这么一说,南瓜赶忙按住我的手:“别呀川哥!”
“你不说这金疙瘩能值三四十万呢么?毁了多可惜啊!”
“财迷了你?”我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钱重要还是命重要?真要有人病倒,咱特么更得抓瞎!”
话落,我拔出匕首就准备抠字。
“不行!太可惜了!”他拼命摆手,急赤白脸的说:“哪怕我去偷点呢!偷点也比糟践宝贝强啊!”
当时我刀尖都怼到印面上了,但此话一出,我整个人忽的一僵。
而后我缓缓抬起了头看向南瓜。
“窝操嘞?”
“是啊,我特么都忘了!你小子可以去偷啊,你咋现在才说?”
“咳……”
南瓜也有些懵逼:“额这……这大概、大概是饿的吧……”
话一顿,他忽然一脸担忧:“唉?不行啊川哥,把头说过,没他准许,我不能干荣门的活计啊?”
啪——
我再度拍了他一下:“现在把头不在,我就是把头,我准许了!”
……
十分钟后。
北侧边缘的土坡上,南瓜一边嚼着奶酪,一边举着望远镜来回观察。
我看向越来越近的黑云,忍不住催问:“咋样啊?这都瞅多长时间了?还没找着合适的呢?你不是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