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是高情商的说法,低情商的说法就是——弗林特家的装饰又陈旧又过时。
不过这些东西很值钱就是了。
蚂蚁比蝴蝶有利的地方是足够隐蔽,但是不利的地方就是爬行实在太慢。
好在戴纳作为一个可以在埋伏点一动不动隐藏三天的狠人,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他用时三个小时,将整个城堡逛了个遍,结果发现除了家主乌里尔·弗林特一家以外,就只有弗林特夫人的弟弟住在此间。
不过通过研究挂在书房的族谱,戴纳知道了弗林特家和布莱克家族、博克家族、甘普家族和伯斯德家族有姻亲关系。
抓住这家人中的一个进行拷问?
如果他们是萨利·埃弗里那样的哑炮,那倒是可以做到,可现在情况是这里有三个成年巫师加一个小巫师,仆人区还住着一些人,里面还有护卫,更不用说还有神出鬼没的家养小精灵。
那该怎么套出约翰·弗林特的行踪?
事实上很简单,一个最顶尖的杀手最擅长的一定不是刺杀技术,而是情报搜集能力。
如果对方没有漏出重要情报,那就制造事件让对方在不经意中把情报显露出来。
若是上辈子,他大概还需要做局,但是现在嘛——
蚂蚁摇身一变,换做了约翰·弗林特的样子。
戴纳在艾姆瑞思老宅见过好几次约翰·弗林特,自然记得他的样貌。
“约翰·弗林特”拉开二楼走廊的窗帘,看着尽兴的马库斯·弗林特向城堡跑来。
这个时候乌里尔·弗林特就在“约翰·弗林特”身后不足五米的书房内,而弗林特夫人和她的弟弟此刻去了厨房——他们或许想要决定晚餐吃些什么。
“约翰·弗林特”笑了笑,轻手轻脚的下了楼,顺手抓起几个金色的烛台抱在怀里,直直的向大门走去。
然后不出意外的,他和马库斯·弗林特撞见了。
“约翰·弗林特!你什么时候来……”
小马库斯突然瞪大了眼睛,因为他看到了“约翰·弗林特”怀中那些虽然过时,但是价值不菲的烛台,
“你偷东西!”
“约翰·弗林特”显得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