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根据中央和广省的部署,逐步推进了相关改革,以下是梅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第一条,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从2016年开始逐步推进。”
“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即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这一政策,旨在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梅市通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明确农民对承包地的权利,鼓励农民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现代农业。”
“第二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从2014年启动,2016年全面铺开,2018年基本完成。”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明确农民对承包地的权利,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梅市通过入户调查、实地测量、公示确认等步骤,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并向农民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从2015年开始试点,2019年逐步推广。”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这一政策,旨在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增加农民收入。”
“梅市在部分试点地区,推进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探索建立入市交易规则,和收益分配机制。”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从2015年开始试点,2019年逐步推广。”
“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
“梅市在部分试点地区,推进了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等机制,促进宅基地的合理利用。”
“第五条,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