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没有这个叫法,沈清清还真不清楚。
“你怎么想到做一本这个啊?”
吴芳谊看到她爱不释手的样子,也是很高兴地笑了笑:“我看你小学的时候就很喜欢这些,但是我想着只收集那些剪纸,有点光秃秃的,就想办法弄成了一本,你喜欢就好!”
“那我可太喜欢了!以后记作业,或者写日记,我就可以用这个!”沈清清翻着这个本子,却想起来自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回送给吴芳谊。
思索了一下,低下头从桌肚里把书包抽出来,把书包上最前面的那个小格子的拉链上绑着的吊坠解了下来。
这是国庆在方特玩的最后一天的时候买的纪念品。
虽然价格有点小贵,一套下来就要八十多块钱,但是架不住沈清清很喜欢,就一套买了三个。
“这个送给你,是我国庆去一个新开的游乐园玩的时候买的纪念品,我也有一样的,你要是不喜欢这个,我家里还有,我可以明天带过来,你随便挑!”
贵确实有贵的道理,沈清清买的这些吊坠不仅不臭,还有一点淡淡的香味,还做了一点荧光设计,晚上的时候会发光,而且不是那种吓人的绿色红色的光,而是黄色和蓝色的光。
材质也是那种比较软的透明材料,中间的图案是方特里的卡通形象。
吴芳谊看到了沈清清是从她的书包上解下来的,知道这肯定是沈清清很喜欢的东西,跟沈清清当同学了几年了,虽然她在小学的时候没有主动跟沈清清交流过,但是也经常看到她。
再加上有林子阳那个话痨仔,说话的时候从来不考虑需不需要小声一点,所以坐得近的时候,就能听到很多关于沈清清的喜好。
见得多了,也就知道了沈清清是个喜欢就会直白地表现出来的性格。
要是不喜欢的东西,她连碰都不会碰,更别说作为面子一样的代表要送出去了。
“不用不用,这个就好!”吴芳谊把坠子接过来,学着沈清清一样,把坠子绑在了自己的书包拉链上。
“等明天我再拿两个不一样的来给你,你书包有三层,可以有三个!”沈清清看着她把坠子绑上,又笑眯眯地说着。
吴芳谊掂了掂那个坠子,“不用了,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