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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霆坤从来没有见过沈初音穿旗袍,所以她这身伴娘旗袍服穿在身上,站在他面前,让霍霆坤颇有些移不开眼。
    今天的淡妆和旗袍让她看上去有一种成熟的韵味美。
    很不同于以往的温婉乖甜风格。
    旗袍本就显身材,慕浅是给她们量身尺寸定造的,花色和布料都是最好的,就连款式都是精挑细选的。
    改良过的旗袍,斜领露出锁骨,成熟中带着点点俏皮的小心思。
    收腰,裙子下侧开叉到膝盖往上一点点,透着小小的性感。
    沈初音身材很好,这件旗袍实在很衬她。
    她皮肤有多好,霍霆坤也见识过,很容易留印子。
    霍霆坤眼底藏着炙热,被他压着。
    得亏今天是他小叔的婚礼,他得以站在她面前,得到她很久没有给过的笑容。
    如果当年他没有隐婚。
    如果他和她也有一场婚礼。
    他也会西装革履,带着伴郎团,来接她。
    可惜没有如果。
    她嫁给他,没有穿上婚纱。
    潦草成为他霍家妇,还受他冷眼。
    婚礼热闹,孟勋和江赫、沈延他们在一旁起哄,红色的双喜随处可见。
    越发将他心底的悔意发酵。
    “我们等着听呐。”
    沈初音嗓子娇甜,拉回霍霆坤的思绪。
    她参加婚礼,是伴娘。
    看到慕浅穿着婚纱,看着这热闹喜庆的一切,会想起自己当初婚姻的潦草吗?
    会的吧。
    霍霆坤人生里从来没有后悔这两个字。
    可现在这两个字像磨心的刀,凌迟着他。
    本就是矜贵桀骜的人,站在那,高大俊挺的一个,宽肩窄腰的,惹眼得很。
    他站在她面前。
    垂眸看她。
    眼里情愫深深,偏他还只能压着,他笑了一下,如春雪初齐。
    他说,“小叔全能型人才,自然什么都会。唱了就能进去?”
    霍霆坤话刚说完,红豆从沈初音身后出来,也来了句,“可不止新郎要唱歌,伴郎也要。”
    听得红豆声音,站在霍霆坤身边的司野立马抬头,看她。
    只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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