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国富接话说:“同志们,刚刚沙书记的话既是为裴景铄、祁高阁同志恢复名誉、匡正党纪,更是要刀刃向内、直面问题。
作为纪委书记,我深知这场平反背后承载的不仅是个人命运的沉浮,更是对党内监督体系的深刻拷问。
沙瑞金书记已从省委全局视角作出重要部署,而我要聚焦纪检系统自身,谈三个核心问题:如何让监督者受监督?如何让专业者更专业?如何让制度长出牙齿?
一、破茧:从裴景铄、祁高阁案看纪检权力的异化与重构
裴景铄、祁高阁同志蒙冤停职,暴露了纪检系统长期存在的“三重悖论”:
程序正义的缺失。办案过程中存在“先定后查”的思维定式,个别人员将《纪律处分条例》异化为“口袋罪”,甚至以“组织需要”为由掩盖程序漏洞 。
裴景铄、祁高阁案中,关键证人证言被选择性采信、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意外丢失”,这些操作暴露出监督权自身的失控风险。
政治生态的扭曲。某些干部把纪检工作等同于“政治站队工具”,把办案数量异化为“晋升筹码”。
祁高阁被构陷,恰逢某专项巡视期间,有人为突击完成“打虎指标”,将正常履职行为歪曲为“对抗改革” 。这种功利主义导向,背离了纪检工作的初心。
救济渠道的梗阻。
祁高阁申诉期间,曾遭遇“三不”困境——材料递不上、领导见不到、听证开不成。个别纪检干部以“维护组织权威”为名,对申诉材料层层设卡,致使纠错机制形同虚设 。
重构路径:
建立纪检权负面清单。即日起,全省纪检系统实行“八严禁”:严禁以纪委名义干预司法个案,严禁未经审批跨级办案,严禁隐匿申诉材料,严禁以“谈心谈话”代替正式笔录,严禁选择性使用证据,严禁超期留置,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严禁将初核线索作为定案依据。
推行“一案三查”机制。对每起案件同步审查办案质量、审查权力运行轨迹、审查被调查人权利保障情况。祁高阁案中失职的3名纪检干部已被移送司法,下一步将倒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