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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健其实从本意上,愿意看到琳达和肯尼律师走到一起。而且两个人俊男靓女,很是般配。年龄上虽然差了十岁左右,可是琳达就喜欢成熟的男人。这一点根本就不是问题。谁知道这才多久,两个人就走到了尽头。看来肯尼律师这个家伙风流成性,琳达也不是他的天命之选。
    “我是不是渣男你最有发言权。”宋健不好意思的说:“我这个人最大的软肋就是女人,也许我这一辈子真的不适合结婚。”
    “哼,你喜欢金发美女,这一点我算是发现了。”金医生嗔怒着白了他一眼说:“凯瑟琳很让你着迷吧。”
    “你也很让我着迷。”宋健笑了笑说:“你的身上有那种成熟女性的风韵,也依然热情似火。”
    “嘴甜也没用。”金医生抱着肩膀说:“警告你,昨晚是为了感谢你,情况特殊。以后不经我的允许,不许你跟凯瑟琳单独接触。”
    “那必须的,凯瑟琳是你的女朋友嘛!”宋健说着话,忽然又觉得有些困意。
    “好了,你休息吧。失血过多需要好好静养。”金医生对他说:“我会禁止任何人打扰你。回头就去给你联系律师。”
    “麻烦你了……”宋健觉得有些睁不开眼睛了,迷迷糊糊的说。
    “吧唧……”金医生居然搞偷袭,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说:“乖乖睡一觉吧,你这个幸运的家伙。”
    宋健一觉迷迷糊糊的不知道睡了多久。睡梦中似乎又回到了案发现场。
    他在梦中似乎在对案发经过进行复盘。这次他模模糊糊的感觉有些不对劲。
    流浪汉最大的特性就是“懒”。那么,为什么大清早的那两个流浪汉会袭击自己?而且,其中的一个细节很值得怀疑,那个被公交车碾压致死的家伙,为什么会喊了一声“抢他的手表?”
    宋健的手腕上戴着的是理查德米勒,这只腕表在美利坚的售价是27万美金。也是他最喜欢的一款表型。
    可是,流浪汉不可能一眼就能辨认出腕表的品牌。而且目标极其明确……除非他事先就知道自己戴的手表很值钱。
    那个持刀的流浪汉,显然是从犯。他应该是听命于另一个家伙,专门负责对自己下狠手。
    宋健朦朦胧胧的总觉得这件事透着古怪。可是,目前却没有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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