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远摇摇头,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没有,不过有你们在,我很快就能学会。”
来到高粱地,火红的高粱比人还高,密密麻麻地排列着,像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晨露还未散去,叶子上闪烁着点点晶莹。
“整株收割比较方便。”老把式高大叔蹲下身,用粗糙的手掌抚摸着高粱杆,“杆子也能用,一次性割了省事。现在的高粱籽儿已经完全成熟了,再晚几天就该掉了。”
分工很快完成,男人负责割,女人负责捆,再由壮劳力挑回晒场。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高粱的混合香气,偶尔有几只蚂蚱从脚边跳过。
林明远站在地头,仔细观察着其他人的动作要领。高大叔的动作娴熟而优雅,每一刀都精准地落在该落的位置,高粱应刀而倒,整整齐齐地躺在地上。
弯腰,握杆,挥刀。
看起来并不复杂,但要做到行云流水却需要不少技巧。林明远默默记下要领,开始尝试。第一刀有些生涩,高粱杆被割得参差不齐。
“组长,你要把镰刀稍微倾斜一点。”高大叔走过来指导,“对,就是这样,用力要均匀。”
他学得很快,没多久就找到了感觉。镰刀在手中越发灵活,割下的高粱整整齐齐地在身后排开,方便后面的人捆扎。
“组长好厉害!”孙巧玲在后面追着捡高粱,忍不住赞叹。她的脸被太阳晒得通红,但眼睛里闪烁着欣喜的光芒。
林明远的动作越来越快,一片片高粱倒下,在阳光下折射出金色的光芒。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但他浑然不觉。
“巧玲,你一个人忙不过来,诗兰姐也过来帮忙吧。”林明远回头喊道,声音里带着些许疲惫,但依然清亮。
孙巧云答应一声,麻利地跑了过来。她的动作也很利索,三下五除二就把散落的高粱捆成一捆。
林明远的速度实在太快,需要两个人才能跟上他的节奏。高粱叶子在他们身上划出道道红痕,但没人喊苦喊累。
“这体力,真是没谁了。”林明光擦了把汗,放弃了和林明远比试的念头。他的衣服已经湿透,贴在背上格外难受。
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