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找不到人,气急败坏的团团转。
“那两个杂碎,一看就是惯犯!你怎么这么窝囊,还给他们钱,要我说,就该剪掉他们的舌头!”
“舌头?”
霍翊之笑了,镜片后的一双眼却闪出几分森然,“你怎知他们的舌头还在?”
黎姝没仔细分辩这一句,她正站在马路上叫嚣,“臭杂种!有本事回来!”
骂了半天没人回话,她气得跺脚。
脚趾生痛,低头一看,一只高跟鞋早被蹬掉了。
她单腿跳着回去捡起来穿,其中一只鞋跟崴了有点变形,照着马路牙子磕了两下,把跟正过来才穿上。
等她拍拍屁股上的灰站起来时,发现霍翊之正饶有兴致的看她。
他脱了西装,身上穿着银灰色的衬衫,金丝镜片后,瞳中的笑意在路灯的碎光下亮的刺目。
黎姝觉得他是在嘲笑自己,恼羞成怒,“笑笑笑,笑个屁!”
霍翊之见她叉着腰的样子哑然失笑,“你一直是这样的性子么?这般不会示弱,是会吃亏的。”
黎姝冷哼一声,一拉身上披着的西装,不服输的昂着头,“我在底层生活惯了,就这德行,改不了。”
刚打完架,她原本挽在脑后的长发掉落几缕,不狼狈,反而多了几分凌乱的风情。
连衣裙的肩带断了,方才贴着他胸膛的西装正毫无保留的拥着她的上身。
绵延起伏,跌宕的撞进他的眼底。
车灯闪过,拨乱了他的眸光。
霍翊之喉结在暗影中下压,嗓音微哑,“你这样不像是在底层惯了,倒像是被惯坏了。”
话音刚落,他看到黎姝的神色变了。
就像是刺猬那层坚硬的外壳突然裂开了缝隙。
一向对旁人漠不关心的霍翊之心中多了几分好奇。
她这样不服输的性子,为何会走到下海这一步?
依照她的个性来看,她应该宁可去工地搬砖也不会在会所卖笑才对。
一定是有什么事情改变了她,或是,刺激了她。
他眉骨轻抬,“为什么会进蝶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