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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物里头也不全是血肉魔物。
    低阶魔物里头史莱姆就属于灵能魔物,或者以原先的说法叫做元素魔物。
    这种灵能魔物没有血肉,基本上都以单一元素构成。
    也没有雄雌之分,繁殖基本上都是依靠分裂。
    同样,这种灵能魔物也都有聚合能力。
    就比如当初林哲把那群史莱姆群逼急了,史莱姆们聚合起来变成了史莱姆之王。
    要害是体内的灵能核心,没有核心的则是以覆盖在体表的那层“膜”破损程度来判断伤势。
    别觉得这是优势,这是灵能生物的劣势。
    因为魔物和魔族不一样,他们有核心的可移动不了,而且因为是纯灵能魔物,核心都很“显眼”,没核心的那种通过“生物膜”来确立自己存在的,就更难受了,膜这种东西很脆弱的,而且就在体表。
    不过灵能魔物对比起同阶段的血肉魔物,他们的破坏力是顶尖的。
    啊?你说史莱姆怎么这么弱?
    哦,史莱姆是例外。
    如果以生物形态来分类的话,魔物就划分成血肉魔物、灵能魔物,还有半灵能魔物。
    漂浮野马就属于这种类型。
    这种魔物本身的重量很轻,外形上和一般的野马接近。
    但是其周周总是缠绕着一圈云雾。
    将其杀害后,那些云雾将会散去,如果将其尸体解剖便会发现其身体内的肌肉比起正常的马匹要少接近四成。
    体内的维生器官,整一套也比较袖珍,和正常的马匹比起来至少小了一半多。
    这就是半灵能魔物了。
    虽然有着血肉的部分,但血肉的部分相对脆弱,而灵能部分和纯灵能魔物比起来能力又要弱。
    很多人都不明白一个道理,就是人不可能既要又要。
    你不能指望着你对象有钱又帅,性格好,持家,还只爱你一个人。
    总得选一样。
    反过来也一样,你也不能要求你女朋友年轻漂亮、不作,还没有男闺蜜,又体贴温柔。
    总不能什么便宜都是你占了,总得有所得,有所失。
    现在的职业者,魔法师姑且不算嘛,为什么就斗气士和武者两个体系这么成熟。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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