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周他像被装进了加速齿轮,每天加班到深夜,路过他办公室时,总能看见他揉着眉心抽烟,烟灰缸里堆成小山的烟头,像他越来越淡的雪松味。我给他带过两次热可可,第一次他抬头冲我笑,眼尾有细密的血丝:“谢谢,等我忙完这阵……”第二次他没抬头,只摆摆手:“放桌上吧。”可可在桌上凉成深褐色的死水,我突然想起他说过的汪曾祺,此刻的他像株被抽干水分的仙人掌,尖锐又脆弱。
他走的那天我没去送机。加班到凌晨三点,我抱着文件夹站在空荡的写字楼里,透过落地窗看见城市的灯火像撒在黑天鹅绒上的碎钻。手机震了震,是他发来的消息:“书市买的那本《诗刊》放在你桌上了,记得收。”我翻开抽屉,看见泛黄的书页间夹着片银杏叶,叶脉清晰如当年他在咖啡馆画的思维导图。
此后三个月我们只通过几封邮件。他的签名档变成了伦敦的时区,邮件里常提到阴雨天气,说办公室窗外的梧桐比国内的矮些。我在深夜回复策划案时,总会想起他办公室的台灯,暖黄色的光裹着雪松味,现在应该被伦敦的雾浸得发凉了吧。有次梦见他站在雨里,伞却举在别人头顶,我想喊他名字,喉咙里却堵着片银杏叶,怎么也发不出声。
圣诞前夜下了场大雪。我裹着围巾路过那家咖啡馆,橱窗里摆着姜饼人和彩灯,突然看见靠窗的位置坐着个熟悉的身影。陈默穿着件深灰大衣,正对着笔记本写东西,面前的咖啡杯腾着热气。我推开门时,风铃响得比记忆中更清脆,他抬头看见我,眼里闪过惊喜,像突然点燃的烛火:“夏夏,我提前回来了。”
那天晚上我们沿着积雪的街道走了很久。他说伦敦的雨太绵密,总让他想起南方的梅雨季,说办公室的钢笔水换成了英国牌子,却写不出中文的弯钩撇捺。“其实……”他在路灯下停住脚步,睫毛上落着雪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