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把李雨的床弄清楚位置。
到时候一样身居高位,吃香喝辣。
然而好巧不巧,这里下了场大雪,她很不幸地迷路了。
转了得有好几圈,她终于在这个夜晚看见黑暗中的一点火光。
她看见了李云泽。
她在苍茫关憋了一肚子的火。
“杀了她,杀了她,杀了她……”
当时好像有一股力量在驱使自己,她知道自己正确的做法是过去和李云泽相认。
比起杀死一个会复活的人,左右战争才更加重要。
正如女巫所言:“成事者要忍耐。”
但她一肚子的火怎么办?
被蜘蛛割下脑袋,被当成挂件带着不知道多少天,被当成球抛来抛去,最后被末影人二话不说一刀捅死。
好你个末影人,别让我看见你。
白晓咬牙切齿地想,‘看见一次,我就当没看见一次!’
平白无故的,你总没必要杀我!
总之,在如此激烈的愤怒下,白晓最终没有保持理智,射出了那一箭。
然后她就后悔了。
现在最好的选择是逃出生天,若是不能,就刮花自己的脸,不要让李雨知道袭击她的是白晓。
现在还不能和李雨撕破脸皮!
然而天不遂人愿,白晓刚用箭头划了一下脸,就被血肉穿来的疼痛吓到了。
天可怜见,她之前就是一具骷髅,哪里知道疼不疼痛不痛的,现在这么一耽搁,再怎么狠下心也划不下去。
真他娘疼!
拿着盾的史蒂夫,天生爱吃骨头的狼群。
白晓纵使比普通人强,却也很快被他们追上了。
她被几条狼扑倒在地,若不是李云泽出声,恐怕就要被拆成一地骨头了。
“你是白晓?”
李云泽从狼群中走出,手中的盾牌让白晓是怒火中烧,挣扎着溅起些雪花,“不是我!”
“那就是你了。”李云泽打量着白晓,惊奇道:“我还以为流浪者和你不一样,没想到只是你换了一件衣服?”
“别废话了,杀了我。”
“你也别说废话了,我杀了你,不等于放你走吗。”李云泽想了想,“我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