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应该做点什么好呢?李昊看了看天色,感觉时间还早,不禁有些无聊地思考着。
今天已经是二十八号了,二十九号就是自己的生日。要不买只鸡为自己庆祝一下?李昊摸到了口袋里的那四十块钱,突然心中一动,冒出了这样的想法。
鸡的内脏能做个鸡杂粥,鸡头鸡尾也能熬个汤,鸡身直接白斩就行。越想,李昊就越被自己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吸引。上一次吃鸡的时候,几乎都可以追溯到半年前过新年的时候了。现在李昊都几乎忘记肉是什么滋味了。
“就这样决定好了!” 李昊思来想去了半天,终于下定了决心。
作出决定之后,李昊当下就换了一套衣服。在平时,李昊还是很注重个人形象的。用李昊的话来说,那就是:即便再穷,也不能把尊严给丢了。所以,李昊有两种衣服,一种是专门捡破烂的时候穿的,而另一种则是平时外出的时候穿的。
换好了一套略微有些陈旧,但还算整洁的衣服后,李昊当下就朝着附近的一个市场出发了。
市场距离李昊居住的地方并不远,只是一会儿的功夫,李昊就来到了这个有些小热闹的市场。
还没等李昊走到市场的摊位前,一个略微有些尖锐但好听的女声便在李昊的耳边响起:“有人抢东西啊!”
在李昊刚刚开始流浪混日子的时候,这种事情没少发生在他的身上。那时候李昊年纪还小,力气比不上别人,身手也没有现在这么好,几乎成了所有人都能欺负的对象。所以,现在李昊对于那些抢劫和欺凌弱小的行为,那是十分的深恶痛绝。
画面回到李昊这边,几乎是这声尖叫刚喊出来不久,李昊就看到一个身形颇为健壮的青年,一只手拿着一个女式的手袋,另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正以百米冲刺般的速度朝着李昊这边冲了过来。而这名青年的身后,依稀可以看到一个正在拼命追逐的苗条身影。
“让开,都tmd让开!” 青年一边拼命奔跑着,一边挥舞着手上的小刀大声喝道。看到青年手上的利器,几名原本跃跃欲试想要英雄救美的路人,也不得不压下了心中的冲动。
看到这个快要冲到自己身旁的青年,李昊却依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