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都通过离婚等手段来转移财产,自己净身出户。
名下没有任何财产,银行流水也没有。
那怎么办,很多人通过律师查到了对方父母以及离婚配偶的流水,认为这些人给当事人花钱了,存在混同。
但是去法院申请执行的时候却被拒绝,不给办,就是因为有时候单单有流水还不够。
那这个时候,像是订酒店的记录,点外卖的记录和收货地址等等,就是很重要的证据了。
你看啊,老赖住在这里,然后你作为离婚配偶一个月点外卖给点了很多,这合理吗这就不合理。
或者可以给拼多多、淘宝等等来邮寄调查令,申请调查购买衣服以及日用品的情况。
为什么一个人生活是需要很多东西的,他一分钱都没有,那这些东西怎么来的。
当然,如果对方特别狠,就是根本不用这些,只给现金,所有的一切都线下解决,那这个也没办法。
那种情况只能化身侦探去跟踪找线索了。
至于那个李律师,则是本地一家律师的律师,之前在江东政法上学的,毕业后回了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