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他总觉得,他们的日子像幅褪了色的古画,美则美矣,却透着股子砭人肌骨的冷。
他从不抱怨。
毕竟比起老家那些三天两头打架的夫妻,他们相敬如宾得近乎客气。
可当他有一次意外看到妻子写给朋友的信,写着 “灵魂无法共振” 时,他盯着信纸上的钢笔字看了很久,忽然觉得那些字像一群振翅欲飞的蚊子,嗡嗡作响却触不到人心。
他觉得这辈子大概就这样了。
妻子死去之后,他也不想再娶了。
他此生许国,足矣!
直到遇见杨玉贞。
这个白白胖胖的妇人抱着可爱之极的小肥崽儿,就这么撞入他的生活!
那个在灶台前挥汗如雨的女人,会把刚蒸好的馒头端上餐桌,笑说 “趁热吃,蘸白糖更甜”。
会在他上班时,把干净的军装搭在晾衣绳上,风一吹,衣服下摆轻轻扬起,像面温柔的旗。【包打听洗的衣服!】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真正的诗意不在宣纸上,而在厨房的烟火气里 —— 她炒菜时 “刺啦” 的声响,是诗的平仄;她揉面时在案板上 “咚咚” 的节奏,是诗的韵脚;她盛汤时勺子与碗沿相碰的清响,是诗的留白。
这行生活的小诗写在每天的餐桌上:
清晨的小米粥里浮着几颗红枣,像落在溪水里的星星;
正午的红烧肉闪着琥珀色的光,肥瘦相间的纹路比任何水墨画都鲜活。
下班回来,端上碗,吃上一口这样的鲜肉,那美妙的感觉……
她晒被子时,会把被子拍得蓬蓬松松,阳光钻进棉絮里,连空气都染上暖烘烘的甜。
冬天啊,晚上钻进这样的被子里,那种舒服的感觉……
这藏在生活褶皱里的诗意,更让他心动!
他终于明白,真正有生命力的日子,从来不是刻意堆砌的风雅。
这些琐碎的日常,织成了比任何诗句都动人的诗篇 —— 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