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野忽然想起上次在这里,跟陆白薇喝酒时的情景。
问服务员:“你们这儿的酒杯,可以带走吗?”
服务员回答:“原则上是不卖,但顾客看中了非要不可,付了钱也可以拿走。”
姜野:“这种情况多吗?”
服务员笑了:“同志,来这儿的人大多是吃饭的,很少有人买东西。再说这种玻璃杯在百货商店能买到,从我们这儿买,比百货商店可贵多了。”
姜野又问:“酒杯的售货单,你们能查吗?”
服务员:“收款台能查。”
她问姜野:“酒给你们放这儿,还是打开?”
姜野说:“退回去吧,我们不要。”
服务员拿着酒出去了。
等服务员关上门,贺楼问:“这杯子有问题?”
姜野拿起一个玻璃酒杯,握了一下,然后捏着杯脚,送到贺楼眼前:“你看。”
透过光线,斜斜看去。
杯子外圈印着几个清晰的指印。
姜野说:“我跟陆白薇同时出现的次数屈指可数,如果她没有通过别人,那很可能是上次吃饭,她把我用过的酒杯带走了。”
三个杯子,足够凑齐她的指纹了。
贺楼狭长的眸磕了磕。
说:“我一会儿去收款台问问,那个时候有没有人买过这儿的酒杯。”
姜野点头。
两人说话的功夫,周鸿青给两个孩子夹了菜。
又催他们:“先吃饭吧,菜都凉了。”
在外面,说话没那么方便,关于案情的事,两人没再多说。
吃完饭贺楼去结账。
问了杯子的事。
去年十月份,确实有人在结饭费时付过酒杯钱,一共三个。
因为很少有人买杯子,所以收银员记着了。但是,据包厢的服务员说,是客人不小心把杯子打碎了,才付的钱。
贺楼道过谢。
离开时,在楼梯口遇到一个人。
发型精致讲究,一身深灰色西装,外面穿了件羊绒大衣,暖和却也不压身量,气质温文尔雅。
迎面相遇,他偏了偏身,给他们让路。
谦逊又有礼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