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国凭着记忆,顺着山路往上跑。
前世他也经常上山,对山里的一草一木熟悉的不得了。
虽然打回来的猎物要全部拿给潘巧云,但在山里自由自在,不必看潘巧云和白金莲的脸色,他才能喘一口气。
按照前世的记忆,野鸡生活在低矮的灌木丛里。
所以,张建国直奔山窝窝。
可能是老天眷顾,他一踏入山窝窝,就看到一只雄性野鸡在那转悠。
红色的脸、彩色的尾巴,脖子上还长了一圈白毛,甭提有多威风。
八十年代,野鸡作为东北餐桌上重要的菜肴,虽算不上名贵,但也是为数不多拿的出手的名菜。
野鸡配上小蘑菇,放在炉子上炖着,咕嘟咕嘟的冒泡,再温上一壶酒,看外头大雪纷飞,甭提有多惬意。
张建国咽了咽口水,后世虽不缺吃喝,但不知是因为没有原汁原味的野鸡,还是老了没了胃口,竟再也没有吃到想要的味道。
他举起弹弓,将皮筋崩的直直的,猫着腰,小心翼翼的逼近。
可能是因为野鸡太过于投入,直到张建国逼近十米之内依旧闲庭信步的在地上啄食。
咻!
石子被弹弓弹射出去,极速的飞向野鸡的脑袋。
而张建国作为一个玩弹弓的高手,并没有傻傻的等待结果,反而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再次掏出一颗石子,瞄准野鸡,准备一击落空之后补刀。
好在这只野鸡配合,直愣愣的用面门迎着石子,结果可想而知。
野鸡扑腾两声,彻底咽了气。
张建国小跑过去,将野鸡拎在手里掂了掂,三斤多重。
“今天运气不错啊,看来老天看我上一世当牛做马,这一世来补偿我来了!”
说完,张建国便将野鸡往麻布袋里一装,拴到腰上,接着往前走。
野鸡是群居动物,一般都是几只几十只集体活动。
所以,在这周围肯定还有其他的野鸡。
幸好刚刚动静不大,张建国仅仅走了没十分钟,又看到一个色彩斑斓的大野鸡站在一群小野鸡的中间,享受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