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早在1909年就与清廷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合同》,载沣政府需履行条约以获取600万英镑贷款,用于偿还旧债和支持新政。
晚清地方督抚通过掌控厘金、练兵等逐渐坐大,载沣试图通过铁路国有化收回地方经济命脉,强化中央权威削弱地方督抚权力。例如,四川总督赵尔丰在铁路问题上与中央的矛盾已显权力博弈本质。
各省铁路公司多由绅商掌控,存在严重贪腐(如川汉铁路公司账册亏空200余万两),且建设进度迟缓(粤汉铁路商办十年仅修200余里),因此为中央收归提供了口实。
邮传部尚书盛宣怀规定:湘、鄂两省路股按本利全还,粤省路股发六成现金,川省路股仅换发国家保利股票,且不承认其已用之款(约700万两)。这种差别对待引发四川民众强烈不满。由此引发的四川保路运动尤为激烈。载沣派端方率湖北新军入川镇压,导致武昌防务空虚;赵尔丰在成都逮捕保路同志会领袖,制造&34;成都血案&34;,直接引发全川武装起义,使运动从经济维权演变为政治反抗。并且1911年5月&34;皇族内阁&34;的成立,暴露清廷立宪改革的虚伪性,立宪派转向支持革命。保路运动中,立宪派领袖蒲殿俊、罗纶等成为组织者,加速了清廷离心。
1911年(宣统三年)5月8日,清政府成立“皇族内阁”,次日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将已经商办的铁路收归“国有”。后任命端方出任督办粤汉川铁路大臣,命令湖南、四川两省停收租股,并让邮传部大臣盛宣怀与英法美德四国银行团签订“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出卖粤汉、川汉铁路修筑权及继续投资的优先权。此举彻底激起湘鄂川粤人民的反对。5月14日,长沙各界群众集会,坚持铁路“完全商办”,随后铁路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商人罢市,全省拒交租税。同时湖北商民奋起抗争,广东铁路股东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