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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他浪费这些猪血,而是野猪要是不放血的话,猪肉会变得非常的腥,而且放完血也能保存更长的时间。
    血放得差不多的时候,梁启东再一刀破开野猪的肚子,将它肚子中的肠子全部取出放在一旁备用。
    之后便用溪水将整头野猪洗刷干净,收进了空间之中,任何收进空间的东西都是静止不动的,他也不用担心猪肉变质。
    处理完野猪的梁启东站起身,找寻了一下盐砖,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将它捡起收进了空间之中。
    接下来的他开始准备下一步的狩猎,他先将那些野猪肠子用刀剁碎,然后再将它散落在小溪边,端起莫辛纳甘步枪又故技重施的躲到了大石头后面静静等着。
    这一次时间就等得就比较漫长了,就在梁启东等得要昏昏欲睡的时候。
    “嗷呜!”
    一声长啸打破了山林的寂静,也瞬间惊醒了梁启东,他瞬间回神瞪大眼睛朝着叫声处望去。
    映入眼帘的是一头浑身灰褐色毛发,双耳尖耸的狼王,率先跳出茂密的树林,闪着幽光的狼眸紧紧盯着远处的猪肠子,身后跟着的群狼,或精瘦,或矫健,大致一数一共有七只狼。
    看清只有七只狼,梁启东马上紧紧握着步枪,开始蓄势待发起来。
    要是超过十只狼的狼群,他肯定是马上调头就跑,不仅因为十只狼的狼群攻击力强大,还因为莫辛纳甘属于是栓动式步枪,虽然有五发的容量,但每打一枪,都要拉动枪栓,虽威力大且射击精度不错,但射速很慢,且装弹很是缓慢。
    他一眼就看中了那头威武霸气的狼王,这头狼用来做宠物的话,那他以后一定会成为四九城最靓的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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