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告诉他,这是闻寒洲在家中最私密的私人区域,而时骨伸出手,慢慢地推开了虚掩的房门,抑制住自己再次沸腾起来的情绪。
房间门被推开,窗外的灯光洒在屋内,这寸空间里满是闻寒洲的味道,就仿佛把他整个人都包裹起来了一样。
轻细的猫叫声从卧室内传来,时骨站在门口,下意识地往里走了一步,打开卧室灯,一只超级肥美的三花小猫像导弹一样从床上弹射起步,向着时骨发射过来。
“粥粥?”时骨看着那只无比眼熟的,三年前自己亲手捡回来的小猫,有些不可置信地开口,轻轻地叫了一声。
粥粥并不怕人,对待时骨也极为亲昵,大胆地走过来,高高地翘起尾巴,用小脑袋瓜蹭着时骨的裤腿,边喵喵叫边和他贴贴。
三年过去,粥粥和他刚离开巴黎的时候没什么变化,倒是长得更胖了,身上的毛发油光水滑,脸上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泪痕,琥珀色的眼睛圆溜溜地打量着时骨,极为友好,似乎还记得这个三年前,在巴黎的雨夜里给它捡回来,给它一个容身之所的人。
不难看出,这三年里它被人养的极好,一点也不怕人,说明主人并没有亏待他,反而是把它伺候成了慵懒的猫主子,养成了粥粥现在这样乖顺的性格。
只要闻寒洲想,他似乎能把任何东西都养的很好,包括时骨的猫,也包括时骨。
时骨抱起粥粥,带着这只肥猫下了楼,不知道闻寒洲做了什么,整个一楼都飘着饭菜的香气,时骨轻手轻脚地来到厨房,看着闻寒洲忙碌的身影,不知不觉间,收紧了抱着粥粥的手。
明明说不喜欢小动物,明明说自己有洁癖,却还是养了三年他的猫,允许粥粥进入自己的卧室,给它买猫罐头和羊奶,把粥粥养的这么好。
所以,闻寒洲对他的爱,似乎要比时骨想象中的还要更多,也更饱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