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洛小姐在时家呆了好几年了,好像身体一直不太好,看来是欧洲的气候并不适合洛小姐,所以最好还是搬回京市。”
“毕竟,京市才是洛小姐出生的地方,才能真正的滋养你,调理好身体。”
洛意欢再也绷不住 了,颤声道:“时晏,你这是想让我从时家搬出去?”
陆时晏淡淡的道:“我只是为洛小姐身体着急,不过有一点你放心,沈周是我最好的哥们,他对我恩得如山,即使他不在了,只要在我能力范围内,洛家有事我不会不管。”
沈周当年的确是为他而死,那个孩子也的确是在时家没的。
沈周临时前的话人,他还记得。
他是一个重诺的人,只要时家还有能力,洛意欢的事,他会搭一把手。
只不过,她要是一直像今天这样对江绵绵的事指手划脚,他不知道自己哪天就把脸皮给撕破了。
洛意欢一听,忙道:“没有,我在欧洲呆得不错,其实在哪里都一样,我这个人不挑 地方,主要是我刚申请了欧洲那边的博士学位,已经通过了,可能至少还要在那边呆三年。”
意思是,她至少还要在时家呆上三年。
话说这到这个份上,陆时晏没有再继续,只是淡淡的点点头,大步离开。
望着陆时晏挺拔的背影,洛意欢握紧了拳头。
搬出时家?不可能!
就算她不是时家的少夫人,可住 在时家多年,那边的所有人,包括京市这个圈子里的人, 都默认了她是时家未来的少夫人。
这里面的好处,是常人想不到的。
出入有时家的豪车,吃穿皆是最好的品牌,时家时不时的有上流宴会,这方便她认识了许多富豪和名媛。
现在她在欧洲的名媛光环,全是来自时家。
就算在这个京市,不知情的人,也认为她是陆家的少夫人,洛家背靠这个,得了不处好处。